吃饱喝足之后,刘震先带着刘季带到了马厩,牵出了两匹马,一匹还是黑风,这个是刘季自己挑的。经过了阳首山往返的两次长途跋涉,从来没接触过骑术的刘季,就如同觉醒了一般,发现自己对骑马这项技术,有着如同本能般的学习能力。
在离开赤阳城,去阳首山的时候,刘季连那匹小红马,都骑的哆哆嗦嗦。而昨天接触黑风的时候,刘季就觉得如果不是当时的天色太暗,他能很熟练地驾驭黑风了。
这次刘震带他来挑马的时候,刘季你就挑了最熟悉的黑风。见刘季都没有多选,一眼就把黑风挑了出来,刘震也直接告诉刘季,如果这次他的骑术能驾驭黑风的话,就把黑风送给他,作为他的坐骑。
这下本就因为错过了这辆生物版法拉利的刘季,也更加有了干劲。当下便摩拳擦掌,要给刘震露上一手,顺便把黑风这匹符合自己习性的宝马,占为己有。
刘震则不以为意,反正黑风对他来说,就像鸡肋一样,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。他这个火爆性子,上了战场的话,更适合的就是那些同样暴躁的烈马,温温吞吞的黑风,跟他的相性实在太不合了。
就像他这次牵出来的坐骑一样,一匹骚包的白色骏马,体态优雅,肌肉发达。更重要的是,除了刘震之外,别的人或者马,一旦靠近它,这家伙就会骚动不安。如果到了它的攻击范围之内的话,它就会毫不犹豫的立刻给你一大蹄子。因此这匹叫做雪乌的宝马,一直都是单独享受一个马厩的。
由于这是刘震最喜欢的一匹马,所以就明知道它的性子暴躁一些,王府中还是有许多人抢着照顾它,不过再被他踢伤了三个马夫之后,刘震只好亲自喂它。
如果刘震有事的话,也会嘱咐照顾马厩的马夫,不要接近雪乌,喂草什么的,远远的放在食槽里面就行。
刘震虽然很喜欢这匹雪乌,不过却很少骑它。上战场的时候,这种暴躁的战马虽然很有战斗力,不过它纯白的毛色,也注定了骑着它上战场之后,刘震绝对会成为敌方弓箭手的集火对象。战场的一贯法则就是,看谁最骚包,就优先带走谁。
就像落风坡的庞统一样,为毛张任下令所有的弓箭手都射庞统呢,显眼呐。想想看,在混乱的战场上,如果张任当时吼一句,射那个骑马的,那么本就不多的伏兵,攻击力由于不能集中,杀伤力绝对会大见成效。
可如果说只射那个骑白马的,那么目标就显眼得多了。单一的目标之下,肯定是全部的伏军都往这一个地方招呼,这样就庞统那个小身板,新野不彻底玩玩。其实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庞统算是为刘备背了锅。
张任当时下令之前,也已经收到情报,说是刘备骑的,就是白色的的卢宝马。有了斩首目标的张任,见到骑白马的家伙,肯定是往死里射呀,毕竟这可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。
因此在上了战场之后,老一点的指挥官,都会把自己打扮的越低调,越普通越好。只有那些愣头青一样的家伙,还会把自己打扮的骚包无比,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一条大鱼一样。
至于在城内的话,忌惮生人的雪乌,万一伤到了人就不好。因此对于雪乌这匹刘震最喜欢的马儿来说,大多时间就只能待在独立的马厩中,等待刘震的召唤了。
牵着两匹马离开了王府,两人同时翻身上马,随着一声清亮的鞭声,刘震一马当先,冲在了最前面,刘季也没用费太大的工夫,驾驭着黑风用比之前要快了许多的速度,向远处的刘震赶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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