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里细人因为常年在海克鲁斯山脉之下的村庄居住,以猎捕山上的凶禽猛兽而得以生存,导致了数十户布里细族人产生的小部落里,个个都是善勇斗狠的角色。
在众多赤膊着上半身,浑身充满力量的汉子疑惑的眼中,汉斯伸出了右手,摊向那个布里细人的骄傲,矮小肥胖的特伦克。
这个举动并不友好,至少围观的布里细人是这么认为的。
“这外来的小子是谁?有谁认识他吗?真该让他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。”
“竟然敢挑战力大无比的特伦克,看来他的脑子没有他那该死的长相那么有吸引力。”
“不过奇怪的是,这个看起来像个富家少爷的小子怎么会知道特伦克的喜好?竟然要求掰手腕?”
“难道是特伦克的旧相识?”
雄壮的汉子们交头接耳,纷纷说出了心中的疑惑,他们打量着眼前这个穿戴华丽的少年,开始奇怪汉斯的身份。
感到奇怪的还有特伦克,这个刚刚从掰手腕中胜出的矮胖子此刻正气喘吁吁,族人们的话他有在听,当人们说到眼前这个少年可能与自己相识的时候,他也忍不住绞尽脑汁的想。
“难道这个胆大的少年真的认识我?”
特伦克歪着脑袋,一双紧皱的眉头就像个倒立的柳树芽,呼之欲出的倒挂在他圆圆的脸上,显得有些搞笑。
汉斯好笑的看着眼前的特伦克,脑海里的回忆开始像止不住的海水般翻滚起来。
要说汉斯认识特伦克吗?其实是认识的,在上一世。
上一世的战乱中,汉斯跟随的158个领主当中,有一位幸运的领主,曾经被汉斯和特伦克共同跟随和保护,汉斯不得不感叹命运的神奇。
这个暴躁的矮胖子在战场上显示了他无与伦比的勇气,和强大的战斗力,跟随着特伦克冲锋陷阵的,是他的族人,那些自称布里细族的强壮汉子。
这些人被特伦克带领,在战场上就像一个个死神,收割了一个又一个胆敢来犯的敌人,让敌人们成为了刀下的亡魂,是当之无愧的勇猛战士。
那个时候,汉斯与特伦克因为同为领主效力,所以也有很多相处的机会,时间过得越久,两人的友情也结交的越深。
两人相识相熟之后,自然无话不谈,谈起了战争之前的宁静生活。
也是那个时候,汉斯从特伦克嘴里听说了火龙草的事情。
很可惜的是,虽然特伦克足够英勇,但是脾气却太过暴躁。在一次打败了敌军之后,因为受到了幸存敌人口头上的侮辱,没有忍受的了,直接带着部下追杀过去,这一去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特伦克和那几十个英勇的骑士进入了敌人早已布置好的陷进,就像特伦克收割敌人的性命一样,敌人毫不留情的收割了特伦克和骑士们的性命……
从蒂沫儿说出火龙草的时候,汉斯突然想起来特伦克的存在,这个知道火龙草位置的暴躁矮胖子。
汉斯深知特伦克的脾性,他没有丝毫顾忌的盯着眼前这个胖子,故作嚣张的说道:“怎么?跟我掰手腕,你不敢吗?”
特伦克被汉斯的话弄的暴跳如雷,他脾气火爆,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在他面前猖狂的卖弄着,并且侮辱他无尽的勇气。
特伦克怒极反笑,他摸了摸自己凸起的大肚子,冷笑道:“当然可以满足你,那么有什么赌注吗?”
特伦克打定主意,要给这个漂亮的外来小子一点厉害看看,不然这无知的臭小子真的以为我特伦克是好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