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伸手,攀住了他的肩膀:“飞墨,永远不要离开我,我也永远不离开你。”
木盆事件就像落入水中的石块,在我们的生活中划过了一道细微的波浪,又消失了。飞墨仍然整天忙于工作和造人,似乎那件小插曲并没有对他造成什么影响。
为了减轻点家庭负担,我利用自家房屋临近街道的便利摆了一个小酒摊。
这种酒摊在川莫很多,只需在门口摆张小桌子,桌子上放两个大碗,一坛酒就行了,顾客主要是从乡下进城的老农。
每当农产品收获后,老农们便会带着农产品到川莫城中来,在狭窄干净的的街道上摆上一个小地摊,将瓜果蔬菜竹制品一类的东西卖掉。日落的时候,他们满足地点点手中的小铜板,邀上几个同村的人到路边的小酒摊上一人要上一碗火辣辣的米酒,再花一个铜板买一碟炒黄豆。几个人一边聊着庄稼好不好、谁家女儿要出嫁、哪又出了吊死鬼等事情,一边慢慢地将手中那点酒消磨光。末了抹抹嘴巴,各自付了酒钱,一起到经常光顾的小店里买上一点盐巴,一朵廉价的珠花,然后喜滋滋地走山路回家,去接受老婆孩子幸福的迎接。
若是有跑江湖的演出班子进城,那就更好了,往往能一下子卖出几十碗酒。那些艺人往往趁着秋收时来,因为那时候人们的荷包里都有些银子,即使赚不到多少钱,至少也能讨点粮食。到川莫的这种小地方的演出班子也都是些规模很小的班子,一般由三四个人组成。在街上寻一块宽阔的地方就能开演,演出的铜锣声一敲,不一会儿就能聚集上一大群人。有不少人手里还拿着收稻子的镰刀,那是刚从城外不远处的稻田里跑来的。
表演的内容并不稀奇,无非是些猴戏,硬气功之类的,但人们不管看了多少遍也还是很兴奋。特别是男人,在现场喊“好”喊得面红脖子粗,等表演结束后嗓子也吼干了,就会很冲动的到路边摊上买一碗酒畅快淋淋地灌下。然后长长地打一个酒嗝,哼着小曲离开。
做这种生意赚不到多少钱,但却很自在,不用担心什么,而且还能锻炼自己的能力,为今后帮飞墨开店做准备。
秋收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,进城的老农们疲惫的脸上带着喜悦的笑,街上的商铺老板们也带着满足的笑。飞墨也像受了感染一般,心情越发好了起来,整天眉飞色舞的。我知道他一定是有什么惊喜给我,所以我也忍住不问,等他告诉我。
果然,有一天我收了摊子,正坐在桌子边快乐地数着铜板,飞墨乐呵呵进来了。
他看了看我油腻的手,眉头一皱,似乎有点不悦:“不是让你不要摆那种摊子了吗,整天和那些人打交道不太好。”
我得意地炫耀着手中的铜板:“和他们打交道有什么不好?今天赚了一吊呢,摆在身边的钱,为什么不赚,大少爷。”
“我不是心疼你吗?”飞墨悻悻地走过来坐下,将我移到了他怀里:“你要替我养儿子的,累坏了怎么行?对了,有动静没有?”说着他将手伸到了我的衣服里去摸我的肚子。到川莫时间不长,他的手上已经有茧子了,覆在肚子上很刺痒。
我摇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我真的不知道,上生理课的时候溜号了,奶奶也不教我这些,谁知道有孩子了会是什么反应。
飞墨咂了一下嘴,脸突然红了起来,像是想到了什么。他压低了声音问道:“我娘说过,如果有孩子了会吐,月事也会有点变化,不过我忘了是什么变化了。你,你有反应吗?”
吐?反正我没吐过。月事,好像晚了十多二十天吧。这具身体的月事一向不太准,再加上这阵子事情太多了,前两天武大娘家嫁女儿,再前两天城北王家老太太大寿我去帮忙,忙得我都没注意这个事。
于是我咬着指头摇了摇头。
“你怎么这么大意?”飞墨怪道,“连自己有没有身孕都不知道。”
“我又没有怀过,第一次谁知道啊。”我不服气地反驳道。
“好,那我们什么时候去请大夫看看。”说完了那件事,飞墨的脸上浮起了一丝讨好的微笑,“娘子,我们明天吃小米饭好不好?”
在这个年代,普通人家要长年累月吃白米饭是不可能的,只能用粗粮和细粮掺着吃。我家吃的东西是一点大米拌上粟米,做出来黑糊糊的。幸好飞墨喜欢吃我做的东西,即使是那种东西每顿都吃得干干净净。
“为什么要吃小米饭?”小米可比粟米贵多了,我这个家庭主妇不得不考虑开支的问题,“等过中秋的时候我们再吃小米饭好不好。”
“不好,”飞墨噘着嘴装嫩,“这样吧,你明天做小米饭,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,你一定会开心的。”
“只做一顿。”我让步。
“两顿。”他贪心不足。
“一顿。”
“两顿。”
“不做了。”
“好,一顿就一顿。”
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出去称了点小米回家,刚把东西放下,外边便传来了叫门的声音:“有人在家吗?”
“来了。”可能是买酒的,我忙擦了擦手走出去。
走到院子里,只见篱笆外站着几个穿青衣的壮汉,众星捧月般的护卫着院门前那个身着灰衣的儒雅中年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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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看到那个男人的样子,我顿时就刷的出了一头冷汗。只见那男人的样子和飞墨有七八分相似,但眉眼间比飞墨多了一股年月历练出来的从容。
怪不得人家说百里义候是当年承天四大美男子之一,我刚听到这个传闻的时候还以为是人家拍的马屁。因为看飞墨的样子绝不是四大美男子的水平,顶多算个中上等帅哥,他爹也应该好不到哪去。现在我明白了,人家确实没拍马屁,就像司清一样,司清的绝世之美是个偶然,飞墨的样子也是个偶然。他的爹娘都那么美,偏偏他就继承了他们各自不太漂亮的那些部分。
一道大提琴一般浑厚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:“小孟,我是飞墨的父亲。我想,你也应该叫我父亲。”
我赶紧定神看了看那个一脸微笑的人,说道:“爹,快进来。”说着我打开了院门。
他点了点头,笑眯眯地越过我走进了屋子。
对飞墨的父母我是有愧的,毕竟他们的宝贝儿子被我拐跑了。不知道公公这次来是什么意思,是不是想让我离开飞墨。把应该说的话在脑海中转了一圈后,我咽咽口水,走了进去。
他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房间,见我进来他指着院子里晾的衣服扭头问道:“那些衣服是墨墨的?”
我看着那些像罪证一般迎风招展的粗布衣服,心里咯噔了一下:“是啊。”
“呵呵呵呵呵,”他竟然爽朗地笑了起来,“这臭小子,为了媳妇真舍得拼命,嗯,有点我年轻时候的劲头。也行,他被他母亲惯坏了,这次也算练练他。”
我赶紧擦了擦凳子:“爹,坐,我给您倒茶。”
他依言撩开了衣角坐下。
我找出茶碗用水冲了冲,这才给他倒了碗茶水递过去。
他看了看那碗泛红的茶水,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,然后不动声色地将茶碗放到一边:“小孟啊,你也坐下,我也有话跟你说。”
我点点头,低着头在桌子对面坐下。
“小孟啊,那我就跟你长话短说了。墨墨这孩子不能在外边这样晃着,对你们的未来不好,对我孙子的未来也不好。养孩子不容易,我们做父母的当然是希望孩子能过得好。”
“再说我也快老了,百里家有那么多人要照顾,墨墨是家里的长子,弟弟们还小,姐姐又嫁出去了,他得扛起长子的责任,得对百里家负责。你们的事情,我们也不棒打鸳鸯了,小孟,和墨墨一起回家吧。”
这是一个父亲的请求,意思就是百里家看在飞墨的面上接受我了。一时间我有点恨自己,人家一家人过得好好的,我来插一脚干什么。但没办法,我给过飞墨机会,是他自己来缠着我的。既然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我的另一半,我在考虑他的时候也不得不为自己考虑。
我慢慢地抬起头,低声说道:“爹,其实飞墨一直在为回百里家打算。”不管是飞墨想让我赶紧生个孩子,还是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毫不废礼,这些都表明了他在为回百里家而努力。
公公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喜色。
“但是,”我接着说道,“爹把飞墨教得太好了,他很有责任感。如果回百里家会让他心爱的女人受苦的话,他是不会回去的。”
公公默不做声地听着,眼里是一种看遍世情的淡然,让人摸不清他的情绪。看来飞墨的老爹和绛月那种老妖是同类,我不敢大意,又仔细理了理思路,这才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打算说了出来:“我可以劝飞墨回家,但是,我有几个条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