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8章 离婚(1 / 2)

李琴除了长得好看以外,其他的一无是处,其实他早就后悔了。</p>

只是他已经结婚三次了,不能再离了。</p>

再离,脊梁骨真的要被戳断了。</p>

其实曹雄小时候也是个熊孩子,被惯得无法无天,他当时还是清醒的,意识到孩子要长歪的时候立刻当机立断把孩子送到了军营里,进行军事化生活。</p>

后来曹雄渐渐的就长回来了。</p>

对于儿子曹雄,他是愧疚的。</p>

他跟前两任妻子都没有孩子,曹雄是他唯一的孩子。</p>

小时候他没什么时间管,都是李琴在管,很惯着孩子,以至于孩子逐渐长歪不对劲他才意识到问题。</p>

曹雄被送到军营以后,好几年都回不来一次。</p>

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。</p>

他在军营里也有了一个相知相恋的爱人。</p>

但是,李琴不同意。</p>

大闹特闹,非要把他们给弄散了。</p>

然后强制的把自己娘家的不占血缘关系的表侄女嫁给了曹雄。</p>

再后来,壮壮出生。</p>

李琴还是和以前一样,特别惯着孩子。</p>

壮壮毕竟才五岁,平时熊了点,但还是有礼貌的。</p>

他不知道壮壮私底下竟然这么残忍。</p>

也是因为曹雄曾经很熊,后来被掰过来了,所以他才想给壮壮一次机会。</p>

哪怕付出巨大的代价。</p>

更何况,这些代价还是他看不到的。</p>

他现在只想给孙子一个机会。</p>

狐仙看着林翩翩:“我孩子真的还有救吗?”</p>

林翩翩肯定的点头。</p>

“他愿意给功德就行,到时候先让你孩子的魂魄在出云观里承三年的香火,凝实魂魄,三年后,我会施法让他重新投生到你的肚子里。就是辛苦你再把他生出来一次了。”</p>

狐仙迫不及待的说:“我愿意的。”</p>

只要她的孩子还能转生,别说生一次的,就算是生十次,她也愿意。</p>

狐仙又说:“我孩子在您道观里承受香火,我可以过去陪着他吗?经过这件事,我没有安全感,守在孩子的身边才安心。”</p>

这样的小要求林翩翩不可能拒绝。</p>

还是老话,现在灵气稀薄,动物能生灵智特别不容易,她对他们特别宽容。</p>

“可以,不过道观里人太多,你自己注意点。”</p>

狐仙连连道谢:“谢谢,谢谢。”</p>

林翩翩大手一挥:“你可以从壮壮的身体里出来了,然后,跟他交易。”</p>

“好。”</p>

狐仙的话音刚落,一道凡人看不见的红光从壮壮的身体里出来。</p>

下一秒,客厅里就多了一只红狐狸。</p>

这一幕,把陆佳琪吓了一跳。</p>

然后就是惊艳。</p>

她在陆津的耳边小声的说:“好刺激!不过好奇怪,难道不应该是棕色的狐狸吗?”</p>

毕竟狐仙附身在壮壮的身上的时候,壮壮身上长的是棕色的毛。</p>

可是眼前这只是红狐,毛色发亮,特别的好看。</p>

陆佳琪哪里知道,红狐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,红色的毛发是他们的骄傲,附身在人类身上,还是自己讨厌的人类,怎么可能让对方长红毛?</p>

当然是又丑又醒的棕毛了。</p>

没长黑毛是因为红狐对自己审美最后的倔强!</p>

林翩翩说:“你们握个手,交易就形成了。”</p>

然后,一人一狐完成了握手。</p>

几乎是握手的一瞬间,沙发上的壮壮就恢复成了原本白白胖胖的小孩子。</p>

交易达成。</p>

林翩翩掏出一张符递给曹卫国。</p>